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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审核通过人员公示
 

 

根据国人部发[2006]40文件规定,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审核工作已经完成,为确保考核认定工作的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决定自二OO八年六月十三日至六月二十七日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凡对公示人员有疑义者,应在本公示发布后15日内向归口推荐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由上述部门在7月11日前整理汇总报送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质检总局人事司),以便进行核查。特殊情况也可直接向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公示期间不受理任何与原申报材料无关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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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

 
  • 公示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