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推进质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质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管理,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在总局直属系统实行干部教育培训调训制度。
一、调训目的
按照中央关于大规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求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规定,领导干部参加培训是一项指令性培训。总局采用抽调总局党组管理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培训的方式,完成5年内培训3个月的目标。
二、调训对象
总局机关司局级和处级干部,认监委、标准委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主任和其他司局级干部,各直属检验检疫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司局级干部,总局各直属、挂靠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司局级干部,中检集团领导班子成员。
三、调训内容
以政治理论为重点,以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
政治理论培训重点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教育,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的纪律的教育,国情和形势的教育,引导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夯实理论基础、开阔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
政策法规培训重点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进行党和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外交、国防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
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知识的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应当按照完善领导干部知识结构、提高其综合素质的要求进行。
四、调训方式
由总局人事司根据各单位领导干部参加培训情况,按年度分期、分批、分类制定调训计划,经征求干部所在单位意见后,统筹安排人员参加培训。凡列入调训计划的人员,由总局统一组织培训,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直接按照要求参加培训。
培训主要分三类:
一是参加由中组部等单位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举办的各类政治理论和专题培训班;总局与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联合举办各类政治理论和专题培训班。
二是参加由总局人事司、机关党委、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组织举办的政治理论、公共管理培训班。
三是参加其他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举行的相关类别培训班。
五、调训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调训工作按照总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在党组领导下进行。
2、总局人事司负责调训的规划、组织、实施。制定调训计划、下达调训任务,对重点对象实行点名调训。
3、总局党组管理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训由总局人事司统一下达计划;总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中央党校国家机关分校质检总局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培训的,由总局直属机关党委商人事司统一下达计划。
4、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机关各司(厅、局),各直属、挂靠单位按照总局的调训计划,负责安排落实本单位、本部门的调训任务,确保完成调训计划。
5、被抽调的干部必须服从计划安排,提前安排好工作和个人事务。调训期间,干部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参训干部出差、出国等与调训无关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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