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知识问答之四十六
问:如何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一是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处理建议。二是各级纪检机关(监察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三是要建立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等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就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是要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凡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要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和分管领导成员的责任。五是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六是下级机关和党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上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纪检机关(监察部门)举报、申诉,受理部门和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核实处理。
在开展具体的监督检查工作时,要注意四点:第一,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看是否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是否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和选拔任用条件。第二,对各地区、各部门履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看是否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等工作程序,是否遵守各项程序中的具体规定。第三,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十条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看有没有违反之处,以及对违纪问题是否作出了相应处理。第四,对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看有没有偏离、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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